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大案要案 >

详细内容

韶关深入开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犯罪行为

2016-11-28 23:06:09  点击量:

近期,韶关市禁毒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管理局联合制定工作方案,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犯罪行为,以坚决切断罂粟非法种植、罂粟壳加工、贩卖、使用犯罪链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了解,罂粟壳作为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长期食用易使人体产生依赖造成瘾癖。自2014年以来,市禁毒委和全市各级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根据国家禁毒办有关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行为的要求,开展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行为专项行动,陆续查处了多起使用罂粟壳作为食品调味料的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侦破了多起非法种植罂粟和贩卖、使用罂粟壳案件,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但受经济利益驱使,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的行为在一些地区屡打不绝、屡禁不止。近期,个别县(市、区)陆续曝出一些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经销户使用、贩卖罂粟壳(粉)调味料事件。

  据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市禁毒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管理局将全面排查,切实加大对罂粟壳非法添加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求各县(市、区)禁毒办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迅速对本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罂粟壳的经营供应、使用等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实地走访排查,加强食品抽检、检测工作,及时发现使用、贩卖生产罂粟壳(粉)调味料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对小餐馆、火锅店、烧烤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面皮店、小吃店等的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检,凡发现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的,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予以处罚,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公安机关将强化对集贸市场、调味品批发市场及零售单位,特别是供应、使用罂粟壳情况较多的中医药点等重点单位的巡查工作,严格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规定,对构成“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以及“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追究涉案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同时,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对食品中添加罂粟壳问题将坚持“零容忍”原则,对发现的每一起食品添加罂粟壳案件,积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产品原料供销产业链进行顺线深挖,深入追查罂粟壳的来源与流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用罂粟供应环节进行细致梳理,查清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防药用种植的罂粟壳流入社会中药材市场或农贸市场售卖。公安机关加强对通过互联网销售、贩卖罂粟壳及罂粟壳(粉)调味料行为的监管和立案侦查工作,加大对隐匿生产厂家的落地核查力度,严厉打击网络贩毒犯罪行为。对于工作中失职、渎职的监管执法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工作责任。

  此外,相关部门将加强配合和加强宣传,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各级公安机关将密切与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朋友,要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自觉开展行业内部清理检查,主动放弃或自觉抵制使用、贩卖罂粟壳(粉)行为。另一方面,要教育身边朋友切实提高识毒、拒毒意识,自觉检举、揭发身边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文章来源:韶关日报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