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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产品宣传使用不雅词汇引反感 商家被罚

2022-12-14 18:18:48  点击量: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22日,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线索,某超市使用不雅词汇进行产品宣传,有碍道德风尚。经现场核实发现,该超市在其经营场所水果摊位处,竖起一张纸板,上面写有“8424西瓜比老婆熟、比情人甜、比小三更有味”的宣传语。商家的这种宣传,引起购物群众的反感和议论,对这种行为纷纷表示不满。在执法人员的干预下,商家当场撤下了相关宣传语。

 
 
法律分析
 

当事人使用“8424西瓜比老婆熟、比情人甜、比小三更有味”的宣传语来进行8424西瓜促销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构成了“使用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的违法行为。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温馨提示
 

商业广告固然需要大胆创新,但必要的价值底线同样值得坚守。广告内容是建立在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基础之上的,以“打擦边球”乃至恶趣味来换关注和流量,是对公众尊严的冒犯,非但登不上大雅之堂,更可能引来“灭顶之灾”。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应当引以为戒,多一点价值上的坚守;作为受众的围观者也要站稳该有的价值立场,不为那些广告“买单”。对于触及法律红线的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将一如既往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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