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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学习】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谁来承担?(附案例)
2024-07-02 18:10:07 点击量:
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屡见报端,一旦发生,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校园食堂谁来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校方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事故发生后,需要追究员工的责任吗?本文以一起相关案例为出发点,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阅读指南
1.案例引入:张家港市市监局查处某学校食品安全案
2.校园食堂谁来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
3.事故发生后,需要追究员工的责任吗?
4.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学校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案例引入:张家港市市监局查处某学校食品安全案
【基本案情】
由2023年9月6日市实验学校食堂提供的晚餐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可疑食品为油炸鸡柳,致病因子为产气荚膜梭菌,病例26人。上述可疑食品均由张家港市某公司员工加工制作,且有8名员工被检出上述产气荚膜梭菌阳性,不能排除人为污染的可能性。由于该食堂在学校转制过程中更换管理团队,名厨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派驻在食堂的管理人员未能履行食品安全自查义务,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止。
【处罚结果】
当事人未按要求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等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47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行为,对其警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加工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罚款50000元。
【问题思考】
1.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谁承担责任?日常管理者是责任主体吗?
2.假如是员工人为污染食堂设备导致安全问题,需要追责吗?
校园食堂谁来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通常涉及到学校、食堂承包商、食材提供商等多方主体,一般来说,由于食品卫生事故受害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医治花钱多、责任追究重、事故处置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往往会使学校陷入极端被动,甚至会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的还可能会引发社会危机。实践中,无论校园食堂是否承包给第三方,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都是校方,相关责任分担通常呈现为:
此外,面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职能,要求食堂应每日将菜品留样,由监管部门不定时对学校饭菜抽样检测,预防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事故发生后,需要追究员工的责任吗?
校园食品安全事故中,基于食堂员工的过失或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最终是否需要追究员工的责任?
在某职校校园食品安全事故案件中,该校学生在食用早餐后头晕和肚子痛,感觉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到医院治疗,经查,是由于“食堂菜饭已经变质”导致的,最终学校对总务主任及供应科长给予撤销职务处分,并辞退2名相关食堂职员。从该案看,食堂员工“最终被追责了”,但与本文所述的案例有所区别的是,该案学校食堂是由校方自主运营的,校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等有关事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造成此次事故的员工进行辞退,但“辞退”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劳动关系的解除),并非通常理解的行政法律责任或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学校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学校食品卫生事故的类型及表现形式
2.学校食品卫生事故的归责原则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相关规定,学校食堂、营养餐、饮用水、小卖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学校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承担全部民事赔偿义务。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如果不是学校单方责任,学校可向相关供货商、经销商或相关人员索赔。
3.学校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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