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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学习】食品营养成分乱标,重庆一食品厂被罚!

2024-07-28 17:02:21  点击量:

消费者购买食品、调料,往往会注意到外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这个“表”可不能随便标注,重庆一家食品生产厂家就因为“营养成分表”不符,最终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处罚。

1月18日,黔江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一消费者投诉,称其1月9日在拼多多平台上购买的重庆深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本味重庆油辣子1瓶,支付18.8元,发现营养成分表的能量、钠的NRV%标注错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月23日。黔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住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有被投诉的辣本味重庆油辣子样品,生产企业为重庆深耕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为重庆辣本味食品有限公司。

该产品标注的营养成分表为:能量1708KJ/100g,NRV:20%;蛋白质8.2g/100g,NRV:14%; 脂肪39.9g/100g,NRV:67%;碳水化合物4.8g/100g,NRV:1%;钠2657mg/100g,NRV:131%)。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获得营养成分各项参数的真实数据。2月29日,黔江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重庆深耕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生产销售标签含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了其违法事实。

经查,重庆深耕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05月11日注册成立。2023年4月8日,当事人与重庆辣本味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产品代加工合同,合同上约定当事人对辣本味重庆油辣子的营养成分表中的具体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辣本味重庆油辣子产品,其产品标签中营养成分表标注内容为:(每100克):能量1708KJ;蛋白质8.2g; 脂肪39.9g;碳水化合物4.8g;当事人标注上述内容时,沿用了丢失的手工营养成分检验报告数据,现场不能提供关于辣本味重庆油辣子的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获得营养成分各项参数的真实数据。经查,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碳水化合物、钠等多项指标标注错误。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辣本味重庆油辣子未能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获得营养成分各项参数的真实数据,仅凭以前丢失的手工检验报告数据就标注,标签标注的内容不具有真实性,含有虚假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属于生产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黔江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案件货值金额以及当事人积极整改等因素综合考量,依据《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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