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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龟固本酒等16种药品违法广告被监管部门曝光

2006-12-08 10:58:48  点击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2006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对“参龟固本酒”等16种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了曝光。

  这次被曝光的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有: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桑母酥油丸(广告中标示名称:雪域金刚)”、西安德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龟固本酒”、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仙鹤草肠炎胶囊”、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气聪明丸(广告中标示名称:金洱灵)”、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健脾止遗片”、长春新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栓通络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熔栓百分百)”等,以上药品广告均违反了《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

  此外,河南禹州市药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把抓(广告中标示名称:口苦口臭)”、北京知百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续断接骨丸(广告中标示名称:御骨合金)”、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十六味马蔺子丸”、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排石利胆颗粒(广告中标示名称:金石达开)”、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麒舒肝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海名威)”、徐州颐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蚂蚁养肝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亿干王)”、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天津市石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石学敏牌丹芪偏瘫胶囊”、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参灵肝康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新甘道)、兰州佛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定眩丸”等也因违反了《药品管理法》而被曝光。

  食品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广告中或者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或者以专家或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或者药品名称宣传不规范,或者任意扩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均违反了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据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今年5月份和9月份分别公布了第一期和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汇总,这些药品广告均被通报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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