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榜公示】浙江通报28批次不合格食品,有炒海苔、原味花生、铁板烧等
2024-06-04 18:18:23 点击量:
本网讯 6月4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报不合格食品28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生物毒素超标。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分别为义乌市敏铖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浦江县树振食品厂生产的全家福(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义乌市革骏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浦江县黄宅大吉食品厂生产的印模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兴多德福食品城我优我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杭州亲之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陈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舟山市普陀区吕记水产超市销售的标称舟山市华融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海苔(芝麻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检出大肠菌群,是有被致病菌(如沙门菌、志贺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温州市龙湾状元农贸市场炳银淡水鱼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市龙湾状元农贸市场彩莲水产品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兰溪市兰江街道个体工商户钱静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向山商贸城杨桂侠水产商行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象山东丹河欧德隆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市奉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老弗爷餐饮店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慈溪市侯晓玉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盐县武原菊英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清市蒲岐镇南门农贸市场邓武元摊位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诸暨市马未知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养殖户允许使用恩诺沙星,养殖黄鳝、鳊鱼、牛蛙中恩诺沙星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
呋喃西林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牛蛙中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噻虫嗪是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香蕉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豇豆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嗪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豇豆中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7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分别为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顺发调料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卓尚(义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盐味精,谷氨酸钠(以干基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市尚品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华飞炒货厂生产的原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德胜食品市场啊山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诸暨市飞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绍兴市越城区卢娜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海宁市艾乐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绍兴市越城区陆点陆元休闲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诸暨市恒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南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义乌市嵘儿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浙江上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二锅头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义乌市荣耀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诸暨东悦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松子(松子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中油脂被氧化程度。糕点及调味品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过度氧化;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2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物,分别为台州市路桥区美琦零食店销售的标称舟山富元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板烧(风味熟制水产品),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临平荣刚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宁波诚利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鱼酥(原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N-二甲基亚硝胺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规定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不得超过4.0μg/kg。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2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超标,分别为杭州萧山临浦镇申坤食品商行销售的玉米粉,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余姚市玲付食品店销售的玉米粉,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粮食加工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因储存条件不当产生了黄曲霉毒素B1;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分别为乐清市保丰超市有限公司乐清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大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韩话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市朋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