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聚焦 >

详细内容

王守义十三香被诉加违禁中药 公司声明并未违规

2005-01-29 09:10:46  点击量:

  本报讯 昨天,针对近日本市有些媒体报道一消费者诉河南省驻马店王守义调味品集团公司十三香调味品添加“违禁”中药一事,河南省驻马店王守义调味品集团公司在京发出声明予以澄清,认为自己没有违规。十三香调味品所含有的原料成分,均对人体无害,其调味品及所使用的主要原料经过河南省卫生厅批准并备案,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日前,有媒体以“王守义十三香被告违规含中药”等为题,报道了来自河北省泊头市本辛店乡梁店村无业人员李华增,在北京两处商场分别购买十三香产品并仔细翻看产品包装说明后,认为上面的配料表中注明含有木香等三味中药材而违反了《食品卫生法》,遂将该集团告至北京崇文法院,要求获得48.8元的双倍赔偿。王守义十三香公司代理律师谭律师昨天表示,到目前为止,公司尚未接到法院通知。

作者:王军光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