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聚焦 >

详细内容

“旺旺”广告涉嫌迷信 被工商部门紧急“叫停”

2005-02-22 16:45:46  点击量:

  一直警告人们如果不吃“旺旺”,就会让你一年不旺的“旺旺”产品电视广告片,因涉嫌违反《广告法》第7条,传播迷信内容,近日被江苏省工商局紧急“叫停”。

  学生家长举报说,

新年期间遇到了一件头疼事,孩子天天闹着要吃“旺旺”大礼包,说是不吃“旺旺”就会学习落后,百事不顺,连老师都是这样要求的。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南京的大卖场内“旺旺”大礼包特别好销。营业员说是“旺旺”集团的广告做得有创意,大家都想图个新年吉祥,谁也不想流年不利,自找麻烦。在商场外,记者随机对一些孩子和家长做了采访,绝大部分孩子认为,吃不吃“旺旺”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一年的运气,影响到家庭幸福和自己的学习成绩。

  给孩子们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旺旺”集团的电视广告《唐先生篇》:唐先生一家,最近两年没收到陈先生送的“旺旺”大礼包,因而个人事业和家庭生活从直线上升、旺上加旺,变成了直线下滑、倒霉透顶。为了改变家道中落的现状,唐先生10来岁的儿子,今年春节用省下的零用钱,买来了“旺旺”大礼包送给父亲,唐先生顿时泪流满面,跪倒在“旺旺”大礼包面前……

  这则广告,今年春节期间,全国各大电视台几乎同时滚动播出。不少人说,刚开始看完了,一笑了之,以为不过是商家的一个噱头而已。可是天天看,日子久了,心里就不舒坦了,尤其是孩子心里产生恐惧了:今年我们家还没收到“旺旺”大礼包,会不会因此重蹈唐先生的覆辙啊?接受采访的家长说,看了这样的广告,不光是孩子,全家人都有了心理负担,于是赶快去买份“旺旺”回来避邪。“旺旺”也因此热销。

  记者调查时,不少家长说,“旺旺”的这则“贺岁”广告,像是一道诅咒堵在了孩子的心里,令孩子难以释怀。

  南京的一名小学生告诉记者,他的很多同学都可以把“旺旺”的广告词倒背如流。一位小姑娘告诉记者,每到放假的时候,老师都会送一袋“旺旺”给他们,并且要求学生过年的时候,一定要把它全部吃光。因为把“旺”吃光,新的一年,才会运气好、学习好。据了解,这些“旺旺”产品并不是学校或者“旺旺”集团白送的。

  “旺旺”的广告常常语带威胁地警告消费者:“过年了不吃旺旺,新的一年不会旺哦!”家长说,这样的广告手法无非是为了软硬兼施,让消费者别无选择地购买产品。而“旺旺”集团上海总部负责人则向记者解释,“旺旺”的广告宣传,不过是为了博君一笑。

  江苏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孙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旺旺”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第7条,属于传播迷信内容。孙处长说,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等部门正在部署严厉查处不良广告,他们会对“旺旺”立案调查,叫停“旺旺”广告。

  “旺旺”集团在获悉广告片被消费者投诉后,与记者和有关部门联系。他们解释说,尽管当初制作、策划广告时,并无恶意,消费者有如此反应,使他们始料不及。但同时,来自台湾的“旺旺”集团董事长也表示,应该“入乡随俗”,尊重内地习俗,今后一定把好“广告关”。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