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聚焦 >

详细内容

限制天价月饼不是多余之举

2005-09-14 09:38:05  点击量:

    近日有一些媒体发表评论,认为国家有关部委出台限制“天价”月饼的举措实属不必,其理由有二:一条是,月饼如何包装、如何定价属于企业的市场行为,政府职能部门不应过分干涉;另一条是,月饼的价格只是小事,如果要杜绝月饼送礼造成的浪费和隐性腐败,从法治体制建设和社会道德培育着手才是根本之策,限制月饼价格于事无补。
    这些意见,初听似乎不无道理,其实完全站不住脚。限制“天价”月饼,并非多余之举。
    现代经济中,市场的“无形之手”和政府的“有形之手”如何分工,一直是经济学家和政治家争论的焦点。但经济中存在市场的无形之手够不着的地方———经济学上称为市场失灵,这点则早已为各方公认。经济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无法靠市场自发调控得以解决,就是市场失灵的最典型例子。
    据估计,我国每年使用的月饼包装盒如果堆放起来,其高度将超过一万座上海金茂大厦之和。而有新闻报道指出,虽然月饼包装盒理论上可以回收利用,但实际回收率极低,大部分还是和生活垃圾一道掩埋了事。如此数据,难道还不触目惊心?市场经济鼓励获得利润,但应该限制对资源和环境的过分破坏。对月饼的豪华包装,政府不能不出手。
    至于如何杜绝借中秋送月饼而造成的隐性腐败,制度建设当然是根本。但是制度建设非靠空谈可以达成,而是日积月累才能见效。勿以善小而不为,限制月饼的价格在诸多国家大事中确实只是“小善”,但只要能够取得效果,又有什么理由“不作为”呢?
    更值得担心的,其实是对天价月饼和过度包装的执法能否长久地坚持下去。今年的市场现实表明,在利益的驱动下,商家有充分的“智慧”和主管部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引导月饼市场健康发展,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执法部门需要智慧,更需要毅力。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