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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标签国庆亮相

2005-09-30 12:21:29  点击量:

      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从10月1日起,各食品生产企业新使用的食品标签一律按新标准要求标注。

  新标准强化了食品标签的真实性,不允许利用产品名称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要求必须标示具体名称。其新标签必须对以下内容进行强制标示: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和配料定量标示;能量和营养素;净含量及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贮藏说明;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和其他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辐照食品和转基因食品)。

  10月1日后,质监部门将按新标准监督检查,若发现未按新标准规定标示的,将视情节给予整改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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