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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氏美味源要对苏丹红事件秋后算账

2005-10-15 10:25:2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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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红”事件发生后,执法人员正在酒楼检查是否有含苏丹红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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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红”事件发生后,执法人员展开大面积清查工作。(资料图片)

  时报讯 (记者李朝涛)轰动全国的“苏丹红事件”又起波澜,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产品中被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从而遭受巨额损失的企业———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向“苏丹红一号的源头”———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索赔1460多万元经济损失,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销售商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据悉,广州市中级法院已经受理该案,将在9月初开庭审理。

  被查含有苏丹红损失惨重

  起诉书称,自2002年6月至2005年1月期间,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辉和公司)一直作为美味源公司的原料供应商,向他们供应油溶性辣椒精,一共供应了8650公斤,全部用于上述两种调味品中。2005年3月2日,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对美味源公司生产的一批金唛桂林辣椒酱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查出了含有苏丹红一号,此事立即引起了全国关注。随后,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对美味源公司生产的其余金唛桂林辣椒酱和美味源辣椒油,相继进行了抽样检查,结果均显示含有苏丹红一号,美味源公司起诉称:因为两被告的行为,导致他们生产的产品中也无可避免地含有苏丹红一号成分,他们的生产和销售由此受到严重影响,经济损失非常巨大。其中包括缴纳行政罚没款、产品损失、利润损失、退还消费者货款,处理费等其他费用,共计14627976.36元。

  状告“源头”索赔巨额损失

  2005年3月2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证实,苏丹红一号只有辉和公司供应的油溶性辣椒精含有,质监部门随后往下深查,结果是苏丹红一号的源头最终是生产商——广州田洋食品公司有限公司(下称田洋公司)。

  美味源公司据此认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产品制造者(田洋公司)、销售者(辉和公司)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原告请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据悉,因涉嫌犯罪,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的两名负责人谭伟棠、冯永华于4月9日被公安部门刑拘,因涉及面广,目前仍处于公安取证阶段。

  事件回顾

  用工业染色剂提亮辣椒制品颜色

  增城一小厂成“红”源

  今年2月,英国食品标准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份通告:亨氏等30家企业的产品中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工业染色剂苏丹红一号。随后,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苏丹红一号”的行动席卷全球,就在英国食品标准局把这份通告发出的十多天之后,3月2日,北京市查出了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随即向社会通报,经检测认定,广东亨氏美味源辣椒酱中含有“苏丹红一号”。

  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等五种食品、长沙坛坛香牌风味辣椒萝卜、河南豫香牌辣椒粉等食品里也都相继发现了“苏丹红一号”。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全国共有18个省市30家企业的88个样品中都检测出了工业用染色剂———苏丹红一号。

  与此同时,针对苏丹红一号的地毯式检查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但苏丹红究竟隐藏在哪里,根源又在何方,全国各地都开展了寻根溯源的检查。

  3月初,质监部门经过艰苦的调查,发现含有苏丹红的原材料主要来自广州的两个公司: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另外一个公司。而辉和公司的产品含有苏丹红,另一家公司的产品则是合格的。进一步追查源头发现,辉和公司的辣椒红一号是由广州增城一个叫做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起初,田洋公司并没有向稽查人员交待全部实情,在调查陷入僵局的时候,公司总经理助理冯永华无意中透露,田洋公司曾经进过一些染色效果比普通色素好得多的原料。后据总经理谭伟棠交待,这些原料是从化工城买来的叫做油溶黄和油溶红的染料。最终,稽查人员在油溶黄里检测出苏丹红,其含量高达百分之九十八。冯永华不得不承认,田洋公司从2002年至今,一直在往辣椒红一号里偷偷添加以苏丹红一号为主要成分的工业染料———油溶黄和油溶红。

  根据各地质监部门稽查人员查明的线索发现,广州田洋公司生产的含有苏丹红一号的田洋牌辣椒红一号复合食品添加剂,被销往河南、安徽、江苏、广东等地。而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正是因为购买了田洋公司生产的辣椒红一号作为原料,致使自己的产品精研科技牌油溶辣椒精也含有苏丹红一号,这种辣椒精正是亨氏美味源公司生产辣椒油的主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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