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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曝黑幕:某跨国大卖场曾发现530箱假茅台

2006-12-27 10:41:30  点击量:

   消费者的“宽容”,零售渠道的姑息,酒厂的沉默,惩罚力度的有限,有如此“诱人”的条件,假酒怎会轻易绝迹

  “很多经销商连茅台酒都不敢做啊,假冒的太多了。”作为酒类经销商,梁先生有太多的无奈。

  但是无奈并不等于沉默。

  恰逢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做一个酒类商品的调研,作为一个曾经在政府部门工作过的“下海”公务员,梁先生愿意站出来说出真相。于是,在流通经济研究所的介绍下,梁先生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的专访。

  “无知”的消费者

  很多消费者辨不出酒的真假,这也许是业内的一个共识。也正是基于这个共识,才衍生出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梁先生举了一个例子,上海某一跨国大卖场曾发现所进的530箱茅台都是假货,查出真相的时候,酒已经卖了一半。大卖场决定召回,但是最后召回的酒只占销售出去的一半。每箱12瓶,即已经卖出去了3000多瓶。这也意味着,上千名消费者买了或者喝了糊涂酒,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更不用说举报投诉了。

  卖场方面,因为提心影响整体形象,自然不敢声张,还千方百计控制消息的外泄。酒厂方面由于担心假酒事件影响真酒销售,也是“打落牙齿往肚里吞”。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至于葡萄酒,造假手法也是五花八门。那些以次充好的葡萄酒是不是算假酒也还是疑问。据上海酿酒专业协会副秘书长吴建华介绍,国家已经出台了葡萄酒的相关行业规定,凡是经过勾兑的半汁葡萄酒,即用部分葡萄汁兑其他材料酿出的酒,已经没有资格称为葡萄酒了。于是一些卡拉OK厅内原先兜售的廉价葡萄酒摇身一变,成为葡萄甜酒,葡萄果酒。尽管这些酒与国家规定的必须用100%葡萄汁酿出的葡萄酒存在不小的差别,但是却往往被消费者认为“价廉物美”。

  据吴建华介绍,纯正的葡萄酒口感酸而涩,兑出的酒却是甜甜的。“由于葡萄酒的普及程度还比较低,因此消费者往往会认为兑出的酒更好喝。”此外,由于更了名,这种甜酒、果酒在法律上暂时还找不出漏洞。

  按照现行的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以上海为例,对生产、批发和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生产、批发和零售的酒类商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尽管这一罚款范围远不足以让假酒的产销者倾家荡产,但是也不足以迫使其“痛心疾首,悔不当初”。

  消费者的“宽容”,零售渠道的姑息,酒厂的沉默,惩罚力度的有限,有如此“诱人”的条件,假酒怎会轻易绝迹?

  除了这两个主要原因外,梁先生指出,商业终端的残酷竞争以及价格战重重压迫,生产厂家在生产成本固定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另辟蹊径”。一瓶真茅台批发价300多元,而一般假茅台批发价才100多元,巨大的利润差额也造就了假酒市场的繁荣。

  假酒不“假”

  打假打了这么多年,“假酒”也有了新的进化。也许造假者知道用了工业酒精风险太大,因此如今大部分“假酒” 对消费者的健康并没有害处,只是对不起消费者的钱包而已。

  这意味着假酒大多本身采用的是合格产品,甚至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主要问题在于用低端酒冒充高端酒,或者中端酒。

  据梁先生介绍,在浙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地方,有许多小作坊收购诸如力波等品牌的旧瓶,通过洗瓶换盖,装上当地生产的1元左右的啤酒,赚取差价。记者从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了解,这种现象在上海也零星存在,但是未成气候。

  另据梁先生介绍,在贵州茅台的故乡,甚至有一个做假茅台的“专业”市场,从洗瓶到包装,一条龙服务。灌装的酒大多是当地生产的白酒,有的甚至本身就是茅台系列的酒,这些酒在技术上已经达到国家标准,在香气和口感上也颇为近似。“若消费者偶然品尝,根本吃不出来。”

  另一类假冒酒则是在年份上做文章。一方面国内消费者对年份酒颇为崇拜,另一方面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无法检验酒的实际年份,这两者导致的后果自然不言而喻。

  中国酒企业一般都将勾兑某种酒中年份最长的酒作为该酒的年份标注,这和国外恰恰相反。吴建华指出,按国家标准,以黄酒陈酒为例,可以勾兑50%其他年份的酒——按理说,年份酒饮用的时候是需要勾兑的。“50%的勾兑在技术上是科学的,这样调出的酒也比较好喝,但是怎么监测出勾兑的量有没有超过50%呢?”“若没有监测的数据来说明其勾兑量的话,那么造假就开始了。”

  葡萄当年的收成直接关系到酒的好坏。葡萄采摘下来当年就酿造,那个年份就是葡萄酒成品上所标的年份。据梁先生介绍,市面上曾有一个公司推出一款年份酒,非常畅销。一年所酿造的葡萄量毕竟数量有限,但是这款畅销酒供应似乎绵延不断,这不禁让人颇为疑惑。

  酒吧是另一个假冒酒、特别是假冒洋酒出没的重地。据了解,前几年上海酿酒专业协会曾在夜间走访了衡山路等的酒吧,估算出当时那些酒吧假冒酒的比例几乎过半。不过,吴建华指出现在的情况已经好多了。据梁先生介绍,由于酒吧的酒不是一瓶一瓶卖,因此吧台上漂亮瓶子中的酒往往并非原配。

  除了上述情况外,“造假者”的想象和“技术创新”往往也令人惊讶。例如,业内都知道葡萄酒和橡木桶的渊源,橡木桶除了提供葡萄酒一个适度的氧化环境外,橡木桶原本内含的香味也会融入葡萄酒中。于是一些聪明的酒商把橡木打碎,让葡萄酒从橡木碎块中流过,使葡萄酒中留有橡木的香味,从而造成年代颇久的假象。

  Observation记者观察

  渠道之惑

  惠正一/文

  市场上究竟有多少假酒?谁也说不清。这些假酒究竟从那里来,谁也道不明。所有做销售的都知道“渠道为王”,而渠道的混乱也是假酒横行、难以监管的一个主要原因。

  按照正常的渠道,酒一般是从厂家到经销商到大卖场酒吧、专业市场、小卖部、餐饮店等零售终端纵向流通。而市场的实际情况却并没有这么简单。据业内人士透露,鉴于大卖场在促销的时候会开出相当优惠的价格,有的经销商便借此反向回购,然后再卖给酒业专业批发市场。市面上甚至还有专门回收礼品酒的商店。诸如此类,渠道纵横交错,形成一张难以读懂的复杂网络。网络的任何一个节点发现问题,很难通过追溯机制找到源头。因此,当发现假酒的时候,真正的源头往往可以在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从而永远无法斩草除根。

  此外,在超市、便利店、大卖场等商业流通主渠道之外,还有一些诸如农贸市场,乡村小店等副渠道。诸如上海这种城市,对主渠道的监管力度还是很强,但是副渠道依旧是政府监管的难点。

  而国家有关部门也关注到了这一点,商务部去年出台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其中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随附单制度。即酒类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供货单位必须提供随附单。这张标明品名、规格、批号以及生产日期的单子,好比是酒的身份证。随附单的出台旨在建立一个追溯机制。不过,要把这一规定推广开去,是一项很繁琐的工作,也是一个需要时间操作难度很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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