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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遭遇“检测门”

2007-04-02 09:46:03  点击量:

  编者按:近年来,不少食品企业——也包括一些知名企业在不少地方遇到了不少对自己产品不利的检测结果,但从来没有一家企业像娃娃哈这次作出了如此强硬的回应。本刊关注这一事件,目的在于向读者提供一种信息。对于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也许还有赖于权威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3月22日,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开声明,就“成都爽歪歪风波”的全过程进行了解释,并对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下称成都站)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一家企业和一个检测机构,因为一个产品是否合格的争执,被摆到了桌面,并趋于白热化。
    这缘起于3月12日的一纸检测报告。
    3月12日,成都有关媒体依据“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以下简称“成都站”)的检测报告,以“娃哈哈爽歪歪益生菌发酵酸奶饮品细菌总数超标”为题向外界发布了这一新闻,随后引发了全国性的关注。

成都3·15晚会引风波


    在成都举办的2007年“3·15”晚会上,公布了该市工商局、市消协今年一季度商品抽检、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成都市工商局监测发现,6批次酸奶存在标签未按照国家标准标注,5批次乳饮料不合格,其中2个批次样品存在细菌总数和蛋白质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娃哈哈“爽歪歪益生菌发酵酸奶饮品”细菌总数超标。
    据报道,在成都市工商局发布的不合格名单中,光明、娃哈哈、乃奇乐等多种消费者所熟知的品牌乳制品因标签不合格列入名单。监测还发现,一批次标称“娃哈哈”爽歪歪益生菌发酵酸奶饮品(200ml/瓶,生产日期2006年12月3日)细菌总数超标、标签未标示“杀菌型”或“非杀菌型”;配料表中“奶粉”不具体。
    而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表示,2007年2月12日,重庆市涪陵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娃哈哈公司)收到“成都站”的检测报告,称他们公司生产的爽歪歪益生菌发酵酸奶饮品细菌总数超标,标签未标示“杀菌型”或“非杀菌型”,配料表中“奶粉”不具体,判定其产品不合格。涪陵娃哈哈公司立即对公司内留样的同批次产品进行自检,各项指标合格,其中菌落总数小于1cfu/ml,当即向成都市工商局提出对“爽歪歪”检测报告异议复检的申请。
    由于一直没有收到回音,3月8日,涪陵娃哈哈公司向对方咨询,“成都站”将回复函传真给涪陵娃哈哈公司,回复上称维持原报告检测结果不变。当天已经是周四。
    3月9日(周五)涪陵娃哈哈公司草拟了《关于对爽歪歪益生菌发酵酸奶饮品检测结果的异议函》,恳请对方对判定结果重新鉴定。但是3月11日(周日)晚上的成都市“3·15”晚会上,有关部门已依据“成都站”的检测报告,发布了娃哈哈“爽歪歪”检测不合格的消息。
    事件发生后,涪陵娃哈哈公司所在的涪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此予以了高度重视,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了同批次产品;涪陵娃哈哈公司也紧急向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请求其对进入四川市场的同批次产品进行检测。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对20061203批次的娃哈哈爽歪歪益生菌发酵酸奶饮品做检验报告。该检测院对产品的标签标志、蛋白质、可溶性固行物、酸度、菌落总数、霉菌数、酵母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属于合格产品。
    这两家省级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都表明娃哈哈爽歪歪各项检测指标合格,其中菌落总数小于1cfu/ml。同时,娃哈哈集团公司检测中心(国家认定的国家级实验室)也对同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检,各项指标也均为合格,其中菌落总数小于1cfu/ml。

娃哈哈质疑“成都站”的检测报告


    娃哈哈公司表示,3个省级与国家级检测机构对于20061203批次的爽歪歪检测结果各项指标都是合格的,其中菌落总数均小于1cfu/ml。惟有“成都站”却检验出所谓的“细菌总数”为275cfu/ml,其将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专业术语“菌落总数”写成“细菌总数”,而菌落与细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此外,国家标准GB/T4789.2-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规定,当菌落总数大于100时,采用两位有效数字,在两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而成都站出具的报告极不严谨和专业,出具的细菌总数为275cfu/ml,而按国家标准应该标示为2.8×102cfu/ml或280cfu/ml。我们不得不怀疑,该检测报告的可信性。”
    娃哈哈方面还表示,“成都站”依据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6321《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QB1554《乳酸菌饮料》,判定爽歪歪“标签未标示杀菌型或非杀菌型、奶粉标示不具体”。就以上问题,娃哈哈公司特别书面向国家食品标准的权威技术归口部门——“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食标委)提请解释。食标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认定该产品标签不必标示“杀菌型”或“非杀菌型”,含乳饮料在产品配料中使用“奶粉”标示符合标准的要求。
    此次抽检中,“成都站”同时还直接依据GB/T10792中全糖型碳酸饮料指标判定咖啡可乐“可溶性固型物”不合格。娃哈哈则认为,该产品标签配料表中已明确标出阿斯巴甜、安赛蜜两个甜味剂配料,实际已完全表明咖啡可乐碳酸饮料并非全糖型碳酸饮料。且食标委依据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T10792《碳酸饮料(汽水)》第8章的规定,复函证明其公司生产的咖啡可乐碳酸饮料不必在标签上标明“低糖”或“全糖”字样。
    “因此,成都站直接参照全糖型碳酸饮料可溶性固型物指来判定我公司产品,又是标准套用错误。”娃哈哈公司认为。

面对质疑“成都站”保持沉默


    另外,娃哈哈公司在调查中还发现,“成都站”名义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实为民营的中介检测机构。据悉,由于对“成都站”资质和检测水平的质疑,娃哈哈近日已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申诉,要求撤销其“国家轻工业”冠名,同时,还向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对其检测水平、资质重新审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取消其检测资格。
    娃哈哈公司新闻发言人单先生声称,他们公司欢迎全国各级监督部门对娃哈哈进行正常的、负责任的监督检查。作为一家具有国际声誉的民族品牌企业,娃哈哈时刻为消费者着想,通过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及最严格的品质控制,生产出优质产品。但是对于危害企业、误导执法单位的行径,他们也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正当利益。
    跟娃哈哈的大规模新闻发布不同,成都站则选择了三缄其口。本报记者没有在任何媒体上看到“成都站”对此的反应以及回复。
    记者于3月28日上午联系了“成都站”,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领导都不在,不知道什么时间回来。对于“爽歪歪”事件以及娃哈哈公司的质疑,她表示自己不好说什么。记者表示可以发传真,请她转交站里的领导。
    在发送了传真之后,记者再次拨打传真电话,另外一位工作人员确认传真已经收到,但是他说领导不在,可能无法及时上交,给予记者答复。
    记者追问站里领导的联系方式,回答是“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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