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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拟要求:超市生鲜食品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2015-12-02 13:41:57  点击量:

    小周常到超市买现下的饺子,她担心,肉馅是不是是新鲜的呢?对于这种担心,即将出台相关规范。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超市生鲜食品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芹菜,包装日期2015年12月1日,包装时间11:42。”昨天,现代快报记者在新街口的一家超市,购买一盒包装好的芹菜,发现标签上除了包装日期外,没有生产日期。

新鲜的牛肉、鸭翅、猪肉等食品也全部标识“包装日期”,找不到具体生产日期。“牛肉是哪一天生产的?”记者问。“肉酱和生肉是今天6点半处理好的,绝对新鲜。”导购说。面点类的食品标签也都没有生产日期,全部是“包装日期”。

在另外一家超市卖饺子的柜台前,摆满七八种饺子馅,工作人员现包现下,排队购买的人很多。记者观察了一圈,没有发现柜台上有任何生产日期的提示。“这个肉馅新鲜吗?”记者问。“你放心,我们每天生意这么好,肉馅都是每天卖完的。”

征求意见稿规定,超市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对很多生鲜食品只标“包装日期”而无“生产日期”的做法,明确规定:生鲜食品包装标签标注内容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生鲜食品的生产日期需根据供货者提供的情况分类标注。畜禽肉类应标注为畜禽屠宰或肉类出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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