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聚焦 >

详细内容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三个月 部分网售食品仍然“裸奔”

2016-01-18 10:04:21  点击量:

    网上售卖食品,不仅售卖三无产品是要坚决说“No”,所在的网络平台还负有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的责任。去年10月1日开始,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如今已有三月有余。然而,记者浏览淘宝网、大众点评、口碑外卖等多家在线平台发现,三无自制产品仍然有售,非食用农产品依旧“裸奔”,有些外卖依然没有在平台“亮照”。为何仍有不少商家以及平台行动缓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网售“三无”产品卖得火

近年来,一些农家自制、原生态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不少农民也开始触网当电商,

以纯手工制作、不添加防腐剂的招牌,赚得盆满钵满。然而,这些食品却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记者打开淘宝网,搜索“农家自制”弹出来的商品应接不暇,有各类香肠、辣椒酱、蜜饯、柿

子饼、红薯干、腊肉、鱼干等等。

一款“阿力的店”售卖的农家纯手工自制辣椒酱就是主打“山里的放心食材”,卖家在图文详情里介绍这款纯手工剁椒450g为一瓶,保质期为常温365天,可直接食用,不少买家纷纷给出好评。在产品参数里,归类为初级农产品,没有提供任何生产的信息。从图片来看,这款辣椒酱虽然也像超市里售卖的正规罐装辣椒酱,但是瓶身只有一个标签,没有对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做标注。 另一家名为“竹香飘飘原生态店”店铺售卖的手工剁椒辣椒酱食品类型被定义为地方特色,只标注了净含量、包装方式、食品类型、产地省份、城市等粗略信息,没有详细的生产地址、联系人等,图片展示的产品瓶身“赤裸”,难逃三无产品的嫌疑。

尚锦农家铺子售卖的农家自制紫苏青梅干,更是在图文详情里“坦白”:由于是农家自制,因

此没有QS标准号,“除了盐,没有任何添加”。在提供的商品图片里,梅子按照每份150g,用牛皮

纸自封袋包装,没有标签。也就是说,消费者拿到手,如果不结合网店内容,乍看就是一个三无产

品。

不仅仅是淘宝网,记者浏览了大众点评、口碑外卖等多家第三方平台发现,不少外卖食品没有上传证照“裸奔”在售。

淘宝称店铺数量多整治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无论是实体售卖还是网上售卖,安全都是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除外。

记者拨通了淘宝的客服电话,对于记者的质疑,淘宝网客服表示,去年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卖家

出具齐全的三证,即开店主体人、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于记者看到多家商家没有“亮

照”,客服解释称:不是所有食品都需要拿证,农产品就不需要。

客服介绍,淘宝所标注的初级农产品就是所谓的食用农产品。食用农产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类植物类、畜牧类、鱼类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不过对于就自制剁椒辣椒酱是否属于初级农产品,客服并没有明确的解释。

记者在淘宝规则里发现,淘宝食用农产品具体范围目录参见的是《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

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畴。而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

制的果仁、坚果,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由这则《通知》可知,手工剁椒辣椒酱是否属于食用农产品,排气密闭也是评定条件,这点取

决于商家的生产工艺。但是很显然,记者在淘宝搜索到的青梅干、柿子饼属于蜜饯、果脯,不属于

食用农产品范围,就应该取得食品安全许可。

从新《食安法》颁布以来,已经过去了3个多月,为什么上述情况仍然存在?淘宝客服表示,记者提到的情况淘宝确有存在。他解释,因为不少地区实施“三证合一”,每个地区的政策都不一样,因此不少商家在办理中存在一定难度。另外,淘宝商家众多,淘宝已经要求各商家提供相关证照,但是如此庞大的数量,治理还是需要时间,并非一蹴而就,希望得到消费者谅解。 “如果消费者发现这样的商品,可以举报,我们会马上处理”。一经核实,我们将对该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第三方平台负有审查职责

新《食安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

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

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自去年《食安法》实施以来,深圳已经率先一步,深圳市场稽查局于去年11月,对网络平台涉

嫌未履行法定的许可审查义务的大众点评、美团外卖、饿了么、口碑外卖等四家进行立案调查,这

也是新《食安法》实施以来,全国第一宗对网络交易平台未履行法定的许可审查义务进行立案调查

的案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此案涉及跨区域执法,在新《食安法》实施的背景下,具有特殊的意义,近期此案将会公布调查情况以及处罚结果。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显然淘宝上的一些食品信息的公布已经违反了新《食安法》的要求,

但是规定实施需要经历过渡期,不可能马上实现。不仅商家、第三方平台要自觉履责,消费者更应

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在网上购买食品的时候不仅要在价格上货比三家,更要仔细查看店家证照。

记者 观察

原生态食品进入网友餐桌

法律意识 怎能“原生态” ?

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触网,甚至有些不识字的淳朴农民,通过电商公司的协助,也成功

当上店小二做老板。淘宝这类网购平台帮助农民创富,让更多原生态产品进入网友餐桌,但是却暴

露了一个问题:食品触网需要原生态,但是食品安全的意识不能滞后,法律意识更不能还在原生态

阶段徘徊。

浏览这些“原生态”产品,淳朴是他们给记者最深刻的印象。在产品介绍里,张贴着他们做农

活、纯手工制作的照片,让消费者坐在电脑前就能感觉到他们的质朴。

淘宝开启了低门槛创业时代,他们不必通过实体店面,即可售卖自家产品,凡有网络覆盖地区,皆有客户产生。

然而,在他们“淳朴”的背后,却折射了部分经营者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的现象。没有申领到食品安全许可,就开始在网上卖,即使食品是安全健康的,也冒着触犯法律的风险。

因此,在我们呼吁食品原生态,少用添加剂的同时,也应该意识到作为食品网店经营者,无知

不是触犯法律的挡箭牌,法律意识不仅要政府、第三方平台宣传推广,商家也应该自觉知法懂法,

才能共同构筑食品安全的城墙。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网购时更应该关注食品是否“领证”,而不是只看好评和差评。对在朋友圈销售的人情产品,要学会说不,不能让“人情变成毒药”,人情助长违法行为。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