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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重要】中国食品中常见兽药【解读】【全文】

2022-11-23 16:54:28  点击量:

食品中常见兽药解读(一)

 

兽药残留一直是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的重点项目,也常有畜禽肉、水产品、蛋等检出兽药残留不合格的信息公布。本文着重介绍兽药残留情况和不合格原因。

    兽药残留情况分析

  据公开数据,我国兽药使用中喹诺酮类、氯霉素、硝基呋喃、硝基咪唑等药物占比较高。梳理分析近几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各省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不合格信息,农兽药项目不合格占总不合格比约30%。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不合格品种主要涉及水产品(如贝类、淡水鱼虾、牛蛙等)、畜禽肉及副产品(如牛肉、羊肉、猪肉、鸡肉等)、蛋类(如鸡蛋等),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喹诺酮类、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磺胺及增效剂、氯霉素、氟苯尼考等。还涉及少量的地西泮、金刚烷胺、甲硝唑等。

    对几个重要概念的理解

  休药期:是指从动物停止给药到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物残留浓度下降至最高残留限量以下所需的时间,也即动物停止给药到允许屠宰上市的间隔时间。休药期是依据兽用药物在可食性组织的残留浓度及其消除规律的试验数据来确定的。休药期随动物种属、药物种类、制剂形式、用药剂量及给药途径等不同而有差异,短则几个小时,长则几周甚至更长。这与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消除率和最高残留限量有关。在休药期间,动物组织或产品中存在的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残留可逐渐从动物体内消除,直到达到“最高残留限量”或以下。

  非法添加:是指为追逐利益,快速达到成效,饲料使用的兽药(制剂、注射液等)不按国家标准生产,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人用药品以及农业部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化合物。农业部门发布过多期检测非法添加的方法,如2016年第2451号公告,规定了《兽药中非法添加甲氧苄啶检查方法》等5个检查方法标准,涵盖甲氧苄啶、安乃近、喹乙醇、乙酰甲喹等十余种兽药中非法添加药物的检查方法标准。此外,还有针对非泼罗尼、喹诺酮、喹乙醇、磺胺类、硝基呋喃、清热镇痛类等非法添加化合物的检测。农业部门针对非法添加开展专项检测,如2020年2月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明确兽药检验机构应对质量监督抽检产品非法添加其他药物进行筛查,涉及农业农村部169号和农业部公告第2353号、第2395号、第2448号、第2451号、第2571号等检查方法。相关农业网站(如中国兽药信息网)也会定期通报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

  人药兽用:兽药残留是“兽药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的简称,它是指动物在使用药物治疗后,药物的原形或其代谢产物蓄积、储存在动物的细胞、组织或器官中。长期食用含有兽药残留的动物源性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而人药兽用会导致动物产生抗药性的机会增加,使得动物疫情的控制难度加大。如果人感染上了动物源性疾病,该病原微生物很快就会对治疗该病的药物产生抗药性。因此《兽药管理条例》明令禁止人药兽用。

  超范围使用:销售、使用者等对兽药使用规定不了解,或兽药使用宣传不够,都可能造成超范围使用,如只允许使用在畜类的药物使用到了禽类上。超范围使用可能发生在农村等散小养殖场所,是农业部门严厉打击的问题。

    兽药来源分析

  部分兽药生产商、养殖户、兽医等法律意识淡薄。为了治疗疾病或提高出栏率而违规使用兽药或不遵守屠宰前的休药期规定。为了促进生长、杀菌保鲜或治疗迅速奏效,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或人药兽用等。

  兽药使用标准公告宣贯不到位、对标准理解不到位也可能造成超范围使用或超限量使用。使用了标称可合规使用实则违规隐性非法添加的兽药,也会带来无法预测的风险。

  从过程分析,兽药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在饲料生产环节,饲料及饲料原料受兽药污染或超量添加了抗菌药物,如肉骨粉中含有兽药;在动物养殖环节,长期随意使用药物添加剂,药物超范围使用,不遵循用药剂量、给药途径、用药部位、用药种类、休药期等用药规定;在动物运输环节,为减少应急反应、防腐保鲜违规添加,如水产中加入孔雀石绿等以防细菌感染,也可能使用镇静麻醉剂,如地西泮等;在动物屠宰环节,为注射沙丁胺醇类瘦肉精提高注水量等;在食品加工环节,为防止蚊蝇喷洒杀虫剂等,如鱼干类制品、火腿等的生产过程。另外,还需要注意在植物源性食品或其他加工食品中为防腐保鲜使用如喹诺酮类化合物等抗生素类药物。

  兽药残留可在动物和人体的特定靶器官蓄积,对人体造成危害。一些抗菌药物如喹诺酮类、磺胺类药物、四环素及某些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会使部分人群产生过敏反应或导致细菌耐药性增加。因此,监管部门需加强宣传兽药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公众正确认识兽药残留;进一步摸底和监测兽药使用,开展兽药残留标志物识别和多种兽药同时测定等关键检测技术研究;加强兽药残留风险防控手段,如提升兽残快检技术和产品验证评价体系。消费者应从正规途径购买动物源性食品。

 

 

食品中常见兽药解读(二)

 

食用农产品的兽药残留一直是各部门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检的重点指标。“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明确规定,到2020年,各省(区、市)组织的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制修订、评估转化兽药残留限量指标270余项;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梳理分析近几年来各地公布的兽药残留不合格信息,主要存在超限量、超范围使用药物,违禁使用禁用或停用药物和不遵循休药期规定等问题。不合格品种主要涉及水产品(如贝类、淡水鱼虾、牛蛙等)、畜禽肉及副产品(如鸡肉、牛肉、羊肉、猪肉等)、蛋类(如鸡蛋等),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喹诺酮类、氯霉素类、磺胺及增效剂类、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此外,还涉及少量的地西泮、甲硝唑、金刚烷胺、喹乙醇等。本文着重解读上述几类指标。

喹诺酮类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已批准动物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喹诺酮类兽药有达氟沙星、二氟沙星、恩诺沙星(含环丙沙星)、噁喹酸、沙拉沙星等五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明确规定,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四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原卫生部公布的黑名单中提及,喹诺酮类可能会用于生食水产品、麻辣烫等食品的杀菌防腐。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恩诺沙星可用于牛、羊、猪、兔、禽、鱼等食用畜禽及水产品,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检出为超范围使用)。长期摄入检出恩诺沙星的鸡蛋,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甚至还可能造成肝损害。恩诺沙星超标涉及细类为黄鳝、牛蛙、乌鸡、鸡蛋、贝类、鲫鱼、鲤鱼、猪肉等。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氧氟沙星检出涉及细类为乌鱼、黄花鱼、鲈鱼、乌鸡以及其他动物源性食品。

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蜜蜂养殖会导致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

喹诺酮类药物的违规使用涉及细类较多,滥用会引起耐药性,需高度关注。除针对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喹诺酮类兽药残留的国标、行标等检测方法外,为严厉打击喹诺酮类可能非法用于餐饮、植物源性等食品的抑菌防腐,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了豆制品、火锅、麻辣烫等食品中喹诺酮类化合物测定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BJS201909)。

氯霉素类

氯霉素类主要涉及氯霉素、氟苯尼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明确,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化合物。另外,氟苯尼考为《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已批准动物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药物,在牛羊(泌乳期禁用)、猪、家禽(产蛋期禁用)、鱼等其他动物都规定了限量,残留标志物以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计。

氯霉素: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抑制作用。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添加氯霉素使其在动物体内蓄积,生产厂家没有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原料肉或者没有对其质量严格把关,都可能导致检出氯霉素。长期食用含氯霉素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人体大量摄入氯霉素最终可引起骨髓造血机能受损和肝脏损害,从而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肝损伤。氯霉素检出涉及细类为贝类水产品(涉及部分淡水鱼)、蜂蜜、畜禽肉(涉及鸡肉、鸭肉等)、肉制品(涉及腊肠类等)。

氟苯尼考:是一种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尤其对呼吸系统感染和肠道感染疗效明显,产蛋家禽禁止使用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自研制成功以来在日本、美国、欧洲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得到广泛应用。氟苯尼考的ADI值(平均日允许摄入量)为0~3μg/kg体重/天。60公斤体重成人每日从饮食中摄取0~180μg氟苯尼考没有健康危害。检出氟苯尼考主要涉及鸡蛋,可能是因为鸡饲料添加氟苯尼考或者家禽疾病治疗使用了氟苯尼考,使用的氟苯尼考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进而传递至蛋品中。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需重视的问题

对检出不合格涉及细类较多的喹诺酮类、氯霉素类等药物,需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源头控制和追溯,提升检测技术,推广技术应用。同时针对兽药标准和规范使用的宣传培训也必不可少。

 

 

食品中常见兽药解读(三)

 

本文为“食品中常见兽药解读”系列最后一篇,着重介绍兽药中的磺胺及增效剂类、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地西泮、五氯酚、金刚烷胺等。

磺胺及增效剂类

  磺胺类药物:《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磺胺类药物残留总量在所有食品动物及牛/羊的奶中最大限量为100μg/kg,产蛋期的动物禁用(蛋中检出为超范围使用)。需要注意的是,磺胺二甲嘧啶在牛/羊的奶中最大残留限量为25μg/kg。

  磺胺类药物是应用最早的一类人工合成抗菌药,具有抗菌广、性质稳定、较为安全的特点,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在养殖业中应用广泛。磺胺类药物的ADI值(人体每天摄入药物残留而不引起可觉察的毒理学危害的最高量)为0~50μg/kg体重/天。长期摄入过量的磺胺类药物,会造成人体过敏反应、泌尿系统损害、血液系统反应。磺胺类超标涉及细类为乌鸡、猪肉、牛肉等。

  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常与磺胺类药物一同使用,以达到抗菌增效的效果,所以又称为磺胺增效剂。《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氧苄啶在猪、牛、家禽(产蛋期禁用)、鱼中的最大限量为50μg/kg,在马中的最大限量为100μg/ kg。甲氧苄啶的ADI值为0~4.2μg/kg体重/天。长期摄入甲氧苄啶超标的食物,造成其在人体中蓄积,会产生耐药性,削弱甲氧苄啶的治疗效果、引起骨髓微核抑制等其他不良反应。甲氧苄啶超标涉及细类主要为乌鸡、猪肉等。

    硝基呋喃类

  是一类具有硝基结构的抗菌药。常见药物有: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西林、呋喃妥因;代谢产物有:AOZ、AMOZ、SEM、AHD。呋喃唑酮代谢物和呋喃西林是常见的检出代谢物,涉及畜禽肉、淡水鱼虾、蟹等。硝基呋喃类是水产品常见不合格指标。

  硝基呋喃类属于广谱抗生素,可以治疗细菌引起的各种疾病,可能会在养殖、运输、暂养环节使用。其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稳定,故常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明确,硝基呋喃类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化合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但由于其低廉的价格和良好的治疗效果,仍然会被违法使用。其代谢物可能会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食物摄入一般不会引起危害。

    孔雀石绿类

  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消杀真菌、细菌、寄生虫的药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明确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具有潜在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孔雀石绿是水产品类常见不合格指标,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有影响。随着对孔雀石绿类药物的监测和监督,还要关注同类功效的药物,如结晶紫、亚甲基蓝等。

    地西泮

  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地西泮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其新陈代谢,保证活鱼经过运输后仍然新鲜。地西泮在鱼体内残留是永久性的,会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地西泮超过一定剂量可能引起人体嗜睡疲乏、动作失调、精神混乱等,严重者还可能出现心律失常、昏迷等症状。

    五氯酚

  五氯酚及其钠盐既是高效的抗菌剂和木材防腐剂,也是良好的杀虫剂和除草剂。其价格低廉,曾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我国2002年将五氯酚列入环境优先监测污染物黑名单,禁止在水生动物养殖中使用。2002年4月农业部发布193号公告,五氯酚酸钠被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动物源性食品中检出五氯酚主要涉及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副产品。检出原因可能为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加入以控制水草,消灭钉螺、蚂蟥等有害生物;也可能是畜禽养殖场圈舍消毒使用,动物吸入或接触进入体内并残留。

   金刚烷胺

  又名三环癸胺、三环葵胺,是最早用于抑制流感病毒的人用抗病毒药物。《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规定,金刚烷胺目前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使用。金刚烷胺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在人体内蓄积产生耐药性。金刚烷胺检出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添加,导致其在动物体内蓄积。

    风险防控建议

  (一)严格控制兽药质量以及兽药在养殖中的使用,追根溯源问题产品,找出原因并杜绝风险。

  (二)加强对动物源性食品的监管监控,抽查药物残留,严控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和加工环节;应用快检技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过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喹诺酮类等兽药的快检方法。

  (三)加强对兽药规范使用、兽药残留标准、兽药危害的宣贯和教育。

  (四)消费者理性看待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一般膳食摄入不会造成风险;从正规渠道购买,日常加强食物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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