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标准 > 普通食品 >

详细内容

云南发布松茸食品安全标准

2017-01-12 17:15:22  点击量:

    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松茸及其制品》。该标准对松茸及其制品的感官要求、污染物限量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等作了规定,将于今年1月29日起实施。

 
  据了解,松茸是一种珍稀名贵食用菌,富含天然蛋白质、氨基酸、多种矿物质和多糖类,至今不能人工栽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规范松茸生产加工企业行为,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多次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沟通汇报,最终获得制定松茸及其制品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授权;收集、整理、分析了近10年来各部门、各省份的松茸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实用性;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居民膳食消费量调查等基础性研究,为制定松茸地方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省疾控中心等检验机构技术优势,补齐工作短板,保证了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严谨、高效。
 
  长期从事松茸进出口业务的孙女士告诉记者,云南松茸品质上乘,深受日本、法国、英国等国家欢迎。但是由于近两年来松茸资源受到破坏,且没有统一标准,出口量连续两年出现下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发布松茸及其制品地方标准,对促进云南省松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藏区农牧民增收具有重大意义。

来源:健康报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