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标准 > 普通食品 >

详细内容

【标准解读】中国食品GB 2760 常见问题——解答!

2024-08-29 18:33:23  点击量:

 
GB 2760 常见问题
 

 

 
1
食品中的本底是否适用GB 2760? 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检验结果判定?
 
 

如果不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入而是食品本身天然存在的物质,虽然名称与食品添加剂名称相同。但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畴,不适用于本标准。例如食品中天然存在的苯甲酸、二氧化硫、铝等不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是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由于本底、带入原则等情况的存在,最大使用量并不必然等同于该物质在最终食品中的含量。

 

本标准中某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中没有某个食品类别,只是表明在该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并不表明在该食品中不得检出该物质。

 

在利用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含量检测结果进行判定时,应综合考虑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食品中的本底水平等情况。

 

2
当一种食品添加剂具有多种功能,如何执行?
 
 

GB 2760中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同时具有食品原料的属性,当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当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当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时应符合食品原料的相关要求。

 

GB 2760中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同时兼具普通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和香料的功能,如苯甲酸。当其作为防腐剂使用时,应遵守GB 2760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及附录A中规定的具体使用范国和用量;当其作为食品用香料使用时,应遵守GB 2760附录B关于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等相关规定。

 

GB 2760附录A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主要在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附录C规定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主要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发挥工艺作用,不在所生产的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当一种物质既在附录A,又在附录C时,应根据所发挥的功能作用,按照相应的规定使用。

 

3
GB 2760的食品分类与其他食品分类不一致?
 
 

出于不同的目的,可能会有不同的食品分类原则和不同的食品分类系统。本标准的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GB 2760。在确定一个食品其生产加工过程中能使用哪些食品添加剂时,应根据GB 2760的食品分类体系进行归类。

 

4
带入原则
 
 

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人食品中:

 

a)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b)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c)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d)由配料带人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当某食品配料作为特定终产品的原料时,批准用于上述特定终产品的添加剂允许添加到这些食品配料中,同时该添加剂在终产品中的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在所述特定食品配料的标签上应明确标示该食品配料用于上述特定食品的生产。

 

5
拟解决的问题(一)
 
 

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含有食品添加剂的合格原料造成生产的产品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的问题

 

判断标准
 
 

原料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GB2760

 

正常的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合格原料

 

终产品中添加剂的量不超过由原料带入的水平

 

在原料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在原料中发挥功能作用,不以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为目的

 

6
拟解决的问题(二)
 
 

原料生产企业代替终产品生产企业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判断标准:
 
 

原料生产企业应下游企业需要代替终产品生产企业添加终产品中所需的食品添加剂

 

添加的依据为GB 2760中终产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所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而不是在原料中发挥功能作用

 

 

整理:FDA食安云、肉制品联盟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