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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中国食品企业【标准编制与备案】中的常见问题!
2024-12-04 18:25:57 点击量:
随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4号)的发布,部分地区修订了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相关要求。各位食品行业同仁也体验了新要求下的不同流程,也可能遇到一些新的问题。 藉此,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质量服务事业部和大家一起,以山东省的食品企业标准新备案要求为基础,浅谈下食品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标”)编制与备案中的常见问题。 前言部分 企标文本中“前言”部分,常见问题为GB/T 1.1标准的版本、标准名称写错,应为“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具体见图1。 该标准已于2020年03月31日发布、2020年10月01日实施,旧版的“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已失效。 范围章节 第一章“范围”,需要注意的问题为: “范围”第一段,企标文本组成的描述,应与后方的章节标题一一对应 ;“范围”第二段,“本标准适用于以……为原料,以……为辅料,以……为添加剂”描述产品配方组成的语句,建议尽量配方明确、不使用“等”字; 工艺流程描述应注意与3.2章节“生产工艺”内容一致; 末尾处,以工艺制成的**产品/制品,建议明确描述产品的类别(依据GB 2762分类或者食品生产许可目录分类)。 规范性引用文件章节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出描述,GB/T 1.1-2020中有修订,“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与GB/T 1.1-2009要求描述有区别、但意义相似。若当地食品企业标准备案要求中未给到文本范本,则此部分内容建议依据新版要求进行描述。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最新版本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已失效,需要注意引用文件的版本更新。 严于指标部分 将铅指标作为严于的食品安全指标是企标中最为常见的,但应注意对于铅指标的严于限值的要求。比如《山东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信息表》中“严于指标”部分有两则说明,其中“2.企业标准限量值小数点后位数应与国家(地方)标准限量值小数点后保留同样位数”,应注意严于限值的小数点位数的选择。 严于指标在《山东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信息表》和企标文本中均有体现,也应注意“信息表”和企标文本中严于指标部分描述保持一致。 如何依据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附录A确定产品的类别,进而明确铅指标的国标限值和严于限值,我们建议,应结合产品的SC类别、产品工艺、配料组成、相关标准中产品的定义描述等进行综合判定,或者可以请教当地市场局领导、卫健委专家。 以上,就是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质量服务事业部列举的食品企业标准编制和备案的常见问题,欢迎各位指正。若您有食品企业标准文本编制与备案的需求等,可以与我们联系。
作者: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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