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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机会】欧亚经济联盟食品添加剂新规要点解析!
2024-04-15 19:20:32 点击量:
本网讯 2024年2月27日,欧亚经济联盟食品添加剂监管领域的监管法《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和加工助剂安全》(TR CU 029/2012)(简称“TR CU 029/2012”,下同)技术法规修正案正式生效,修订官方文件指出:修订后的技术法规将更加与国际组织CAC和主流地区如欧盟保持一致性。据分析研究,该修正案澄清了食用香精香料、香料制剂、复配食品添加剂和载体等产品定义和添加剂带入原则要求,对食品中可用的添加剂清单进行了调整,明确规范了特定食品添加剂的规格标准以及检测方法标准,并对部分香料的使用范围进行了界定。为方便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等联盟成员国家有食品出口贸易的相关方更准确的掌握修正案内容,以便在法规过渡期内做好产品配方设计或调整工作,食品伙伴网将针对修正案要点内容进行解析,希望能为企业产品顺利出口提供帮助。 01 明确多类产品定义 在现行技术法规基础上,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与添加剂使用、添加剂标识等相关的术语要求,新修订增补的术语包括:食用香精香料、香料制剂、复配添加剂、载体、佐餐甜味剂、加工助剂、传统加工方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定义更规范化、清晰化,便于理解和把握。如规定天然香精的定义为:以植物、微生物或动物产品为原料,包括以传统食品生产方法加工的原料,通过物理、酶解或微生物工艺获得的香料物质。从定义中可以分析出天然香精的来源及加工工艺要求,定义直观易理解。 02 调整食品添加剂清单 TR CU 029/2012对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采用正面清单模式。附表2中明确了食品生产中可用的添加剂清单,包括E编码、添加剂的俄文和英文名称以及技术功能,未列入附表的清单不允许使用。修正案删除了现行可用的19种添加剂,并新增6种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允许使用的添加剂清单由362种减少至349种。被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包括甜味菊及其叶粉、糖浆和提取物(E960),但甜菊糖苷仍允许使用;山梨酸钠(E201)和山梨酸钙(E203)、食用单宁(E181)、甲酸(E236)、醋酸铵(E264)和红曲米等。新增可用的添加剂包括月桂酰精氨酸乙酯(E243)、辛烯基琥珀酸改性阿拉伯胶(E423)、碱性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E1205)、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中性)(E1206)、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阴离子)(E1207)和聚乙烯醇-聚乙二醇共聚物(E1209)。涉及的产品类别包括:油脂制品、香肠制品、肉制品和香料等。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