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知识 > 食品常识 >

详细内容

【食品知识】中国食品企业,要走出【药食同源】认知误区!

2023-02-21 17:06:17  点击量:

近年来,治未病理念非常“火”,“食疗”“药膳”等概念铺天盖地,被很多人奉为“金科玉律”,这有科学依据吗?“药食同源”如何安全合理地运用在“治未病”中呢?

 

厘清药品和食品的概念

 

“药食同源”指药物与食物均来源于自然界,其外部的形、色相似,作用于人体性能,且“气”、“味”、“升”、“降”、“补”、“泻”也具有一致性,它们之间无绝对的分界线,由此而成“药食同源”论。

 

《黄帝内经素问·藏气法时论》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蔬为充。”意思就是谷物(主食)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根本,而水果蔬菜和肉类等都是作为主食的辅助、补益和补充。

《淮南子·修务训》称:“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可见神农时代药与食不分,无毒者可就,有毒者当避。

 

正如孙思邈所说“用之充饥则谓之食,以其疗病则谓之药”,可见很多食物发挥着可食可药、药食两用的作用。

 

避免滥用“药物食品”

 

“食疗”“药膳”概念广为流行,部分地区又有在食品中添加自种的类中药进补的传统,部分百姓信奉“药食同源”,不恰当地服用中药,盲目追求食疗效果,导致健康受损的案例时有发生。

 

中药具有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有毒无毒的特性。“是药三分毒”,长期把中药材当食材吃,易导致不良反应及器官衰竭的危险,需按中医辨证的理论,辨体质辨药性,掌握配伍,方能起到预期的效果。

 

“药食同源”在治未病中

运用的两大原则

 

季节实施原则

春主养肝、防风邪,宜理气温中;不宜多食大辛大热之品,不宜过度饮酒,不宜吃寒凉、油腻、黏滞的食物,以免损害脾阳及初升之气。

 

夏主调心、防暑邪,宜清热祛暑;不宜过食生冷,不宜过食热性食物及厚味肥腻之品。长夏主调脾胃、防湿邪;宜清暑利湿;食忌滋腻,少食辛温助热的食物如羊肉、韭菜、生姜、辣椒、胡椒、花椒及火锅、烹炸、烧烤等。

 

秋主调肺、防燥邪,宜滋阴润燥;避免食用辛辣刺激食物与大温大热之品,如辣椒、生姜、桂皮、大蒜、羊肉、狗肉等。

 

冬主收藏,防寒邪,宜温阳补肾;补益适中,防止滥补或虚不受补。

 

地区实施原则

我国地域广阔,人的饮食习惯不尽相同,药膳应用亦有差异。南方地区多炎热潮湿,宜多食清热去湿之品;北方地区多干燥寒冷天气,则宜多食滋润温补食品。

 

因此,要注意参考所在地区的人体体质,因人施膳;或根据所在地区季节,因时施膳。

 

文章来源于《上海中医药报》,2017年4月28日第006版,作者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药学部徐军,转自上海中医药大学官方微信封面图来源于创客贴会员

提醒:文章由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欢迎留言指正和交流。且读者不应该在缺乏具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擅自根据文章内容采取行动,因此导致的损失,本运营方不负责。如文章涉及侵权,请联系我处理删帖。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