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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食肆新春加价须预先申报

2019-02-11 09:11:56  点击量:

  消费者委员会讯:消费者委员会、旅游局与市政署日前约见本澳餐饮业界加强沟通,期望业界在节假日维持向消费者提供优质、诚信的服务,提醒商号如有调整价目表或增加服务费等情况,需依法预先向相关部门申报,让消费者在落单前清楚知悉相关费用,保障消费权益。

 
  新春期间,消费者或多会选择出外用膳,并有大量旅客来澳旅游消费,光顾各类餐饮食肆。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本澳国际旅游城市形象,消委会、旅游局及市政署与澳门餐饮业联合商会及澳门中小型餐饮业商会代表会晤,了解业界在迎接新春假期作出的相关配套与准备工作。
 
  列明调整后新价格
 
  相关部门向两商会重申,餐饮食肆在春节假期如有调价或增加服务的收费,即使属临时性调整,商户亦必须遵守第16/96/M号法令的规定,预先向相关部门申报各项收费。同时,业界需在价目表或场所内外以完整、准确与清晰的方式标示食物与服务调整后的新价格,让消费者预先清楚知悉而作出选择。
 
  如遇上旅客对澳门餐饮服务的收费方式与项目、计价单位有疑问,业界应以耐心有礼的态度说明,向消费者确认餐饮项目与收费,避免发生争议,相关部门并邀请两商会代表将交流的议题及政府提出的建议通报属下会员,做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工作。
 
  消委会在会上提供关于餐饮服务业较常与消费者发生的误会与投诉个案,以供商会参考。消委会指出,随着与餐饮业界加强沟通,关于消费者投诉节假日食肆收费的情况已有改善。去年,消委会收到五宗相关的投诉个案(约占当年投诉总数的百分之○点二),消委会希望业界了解消费者的诉求,加强维权意识,提升本澳餐饮服务的整体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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