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台湾新闻 >

详细内容

台湾地区修订《食品与相关产品查验登记及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废止《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相关规定》

2018-11-13 14:52:48  点击量:

  2018年11月5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2691号、卫授食字第1071302695号公告,关于修订《食品与相关产品查验登记及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废止《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相关规定》的草案,评议期均为60天。主要内容:
 
  (1)特殊营养食品(一岁以下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等食品,于上市前应完成办理查验登记,且为规范查验登记有关许可的废止、许可文件的发放、换发、补发、延期、移转、注销及登记事项变更等管理事项,并依同法条的授权规定,订有《食品与相关产品查验登记及许可证管理办法》。
 
  (2)废止原《特殊营养食品查验登记相关规定》,将前开规定有关需办理查验登记的特殊营养食品适用范围及查验登记之新登记、延期、变更、转移、遗失补发申请所须检附的相关文件数据、作业方式及注意事项等,修订入《食品与相关产品查验登记及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