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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健食品【相关热点】问答汇总

2022-11-10 13:28:32  点击量: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中规定:投诉服务电话字体与信息版面“保健功能”的字体大小和字体类型(如仿宋、黑体等字体类型)一致,这里指的是“投诉服务电话”这几个字的字体大小与“保健功能”一致,还是具体的电话也要与“保健功能”一致?比如电话的那一串数字的字号是否可以大于保健功能的字号?

 

 
A
 

后面带的数字也要保持一致,不仅仅是”投诉服务电话“这几个字。

 

Q
 

保健食品延续注册期间是否能进行转让技术、变更等申请?

 

 
A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服务指南》(2016版)规定,“拟申请转让技术,如该产品正在办理其他注册事项的,在完成相关注册事项前,暂不受理该产品转让技术事项申请。正在办理转让技术注册事项的,注册申请人可同时提出变更或延续注册申请。但变更或延续注册申请受理的同时,转让技术注册申请终止办理。注册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多个事项的变更注册申请,涉及延续注册申请的也可同时受理。因客观原因无法同时办理的,审评机构应当以书面意见告知注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未提出异议的,变更申请事项自动终止”。

 

简单点说就是,转让技术申请与其他事项申请不能同时进行而其他事项的申请可以同时进行。如果转让技术正在进行,要做其他事项的申请,需先申请终止转让技术注册后,方可申请其他事项的申请。

 

Q
 

保健食品注册获批以后,可以变更内包材吗?

 

 
A
 

可以变更,按变更产品技术要求内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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